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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7 10:02 发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产业园区,有关企业:
为持续深化《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切实做好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软件产业发展态势,助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软件制度)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4〕77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2024年软件产业统计年报及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一)调查对象。软件制度中所称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满足需方信息技术需求的服务产品与服务过程的总称,包括进行软件开发并提供软件产品的服务,为需方提供开发、应用信息技术以及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的服务,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提供支持需方业务活动的服务。
(二)统计范围。按照“应统尽统”和“在地统计”原则,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软件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应纳入统计范围。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业务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嵌入式系统软件)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0%,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是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设计的企业或其集成电路设计收入占本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主要经济指标,包括企业概况、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三、调查频率和时间
软件制度按报告期别分为年报、季报和月报。其中,年报的统计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季报为本年度1月1日至上季度末统计数据;月报为本年度1月1日至上月末统计数据(注:1月无月报任务)。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一)报送方式。全市软件产业统计年报、季报和月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报送单位通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应用平台(网址:https://sso.jjxxw.cq.gov.cn/netcasso)注册、登录,在“运行监测类”选择“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运行监测平台(企业填报)”进行填报(可在运行监测平台界面右上角下载“操作手册”)。
(二)报送时间。2024年统计年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统计季报报送截止时间为每一个季度后12日;2025年统计月报报送截止时间为次月12日,逢国务院规定的节假日(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顺延。
五、工作分工
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全市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以下统称各区县经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及时动员组织本辖区软件企业填报数据,并按要求对2024年统计年报、2025年统计季报和月报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和上报,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合理。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做好各区县上报2024年统计年报、2025年统计季报和月报相关数据的校核、分析、统计、上报、咨询、培训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统计工作人员。各区县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专人负责,大力挖掘推动符合软件制度的企业按规定纳入统计范围,发动指导入统企业按规定按时准确填报数据。各入统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统计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相关数据,若统计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在填报平台修改信息。
(二)加强统计培训工作。市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全市软件产业统计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区县经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软件产业统计工作培训,各区县经信部门应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培训。
(三)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各区县经信部门要严格落实统计工作法律法规及调查制度,主动与企业沟通联系,高质量完成统计任务,不得漏报、瞒报和错报。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按时做好填报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将适时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联系人
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李锐;联系电话:15923209694。
市软件行业协会联系人:钟佳效,余恬;联系电话:023—67519867,023—67030821。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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