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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7 10:02 发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渝经信发〔2021〕6号),现将2025年拟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进行下发。我委将按照工作安排,在开展检查之前制定具体方案。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计划
对象范围
抽查比例和频次
配合处室、单位
检查时间
备注
比例
频次
1
管道天然气经营者
经营活动检查
管道天然气
经营企业
4%
每年一次
燃气处
按季度开展
6家
2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CNG、LNG加气站经营活动检查
液化石油气充装站
3%
每年一次
油气处
按季度开展
2家
CNG、LNG加气站
2%
4家
3
电力企业执行电力法律法规情况检查
电力企业
10%
每年一次
电力处
按季度开展
4家
4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销售企业
10%
每年一次
应急处
4—6月
4家
5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
生产企业
50%
每年一次
应急处
4—6月
4家
6
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情况检查
用频设台单位
(一类、二类、三类)
2%
每年一次
无管局、市无线电监测站
按季度开展
6家
7
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情况检查
无线电发射设备
销售单位
2%
每年一次
无管局、市无线电监测站
按季度开展
9家
8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查
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18%
每年一次
化工处
6—9月
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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