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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8 10:02 发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2025年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的通知》(渝经信消费〔2024〕7号)工作要求,为检视复盘培育成效,进一步引导鼓励行业企业打造拳头产品,培育爆款爆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爆品”培育综合评价

(一)评价对象

已纳入《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2023—2025年)》的企业产品(以下简称“已纳入产品”)。

(二)评价程序

1.企业自评。“已纳入产品”的企业结合实际填写《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成效评价表》(附件1),并参考申请(评价)报告模板(附件3)报送2025年发展目标及培育措施,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的区县经信部门(含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

2.区县初审。有关区县经信部门对评价材料进行核实,提出评价意见,并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企业评价材料及区县推荐汇总表(含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消费品处。

二、开展“爆品”培育产品增补

(一)产品范围

按照“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划分,面向消费者的食、穿、用的产品。

(二)申报条件

1.在重庆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消费品工业企业或品牌商企业,对符合我市新兴消费品发展方向的产品放宽企业规模条件;

2.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

4.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其中食品企业还需满足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5.优先支持拥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和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行业企业填写《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申报表》,单个企业申报拟培育的“爆品”产品不超过2个,并参考申请(评价)报告模板报送2025年发展目标及培育措施,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的区县经信部门(含企业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

2.初审推荐。有关区县经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3月1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区县推荐汇总表(含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消费品工业处。

三、调整发布

市经济信息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评价材料和增补材料进行评审,按程序发布《2025年度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未报送评价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菲;联系电话:63895034;邮箱:cqjxwxfp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成效评价表

2.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申报表

3.申请(评价)报告(模板)

4.XX区县重庆市消费品工业“爆品”培育清单动态调整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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