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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第二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 10:03 发布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强化“四链”融合、“四侧”协同,加快构建“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新模式,促进三次产业沿链聚合,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原则,现就联合开展第二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工作通知如下。

一、揭榜方向及任务

围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工业领域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智能装备及智能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软件信息服务、新型显示、高端摩托车、轻合金材料、轻纺、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型储能等“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农业领域聚焦生猪、脆李、柑橘、茶叶等特色产业,服务业领域聚焦外贸、家政、会展、火锅、电商、商超等特色行业,确定了第二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目录(见附件1)。根据产业发展现状,可围绕细分行业开展申报。

二、揭榜主体

(一)工业领域揭榜主体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揭榜主体应在市经济信息委指导下成立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工作专班,确定有条件的国有平台公司、产业链链主企业、深耕行业的第三方平台公司等作为建设运营单位。

(二)农业领域揭榜主体为各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揭榜主体应在市农业农村委指导下成立农业产业大脑建设工作专班,确定有条件的国有平台公司、产业链链主企业、深耕行业的第三方平台公司等作为建设运营单位。

(三)服务业领域揭榜主体为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及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揭榜主体应在市商务委指导下成立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工作专班,确定有条件的国有平台公司、产业链链主企业、深耕行业的第三方平台公司等作为建设运营单位。

三、揭榜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产业集群优势

揭榜主体可选择有一定产业规模或基础条件的行业中类或小类进行申报。揭榜主体对申报的行业底数清楚,了解行业和企业的共性需求和痛点,具有行业统筹能力。

(二)具有较好的产业数据基础

揭榜行业内的“链主”企业须有已在建或正常运行的数字化平台,其他企业数字化程度相对较高或数字化转型意愿强烈,具备数据归集、治理、融合和流通的条件。规划或已建立企业数字化平台与行业产业大脑之间的数据汇集、企业接入、赋能服务、安全体系等建设机制。

(三)建立可行的建设运营模式

制定可落地的建设运营方案,有清晰的顶层规划、运营模式、平台建设等总体建设思路,提出支撑市场化长效运营的建设路径,能够实现“小切口、快上线”建设要求。成立行业产业大脑建设专班,能够有效统筹推进行业产业大脑规划、建设、运营、推广等工作的实施。

四、建设任务

建设任务完成期限为1年,自揭榜主体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后起算。揭榜主体可参考《重庆市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2.0)》《重庆市农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重庆市商贸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等相关要求开展以下建设任务。

(一)行业数据仓

行业数据仓是连接政府侧、企业侧的重要枢纽和数据资源载体,从政府应用和企业应用两端推动产业数据的汇聚和融合应用,提升政企协同与产业协作能力。行业数据仓应按照《重庆市产业数据仓建设工作指南1.0》建设,具备行业数据编目、采集、归集、治理、交换共享、融合汇聚及数据分析建模等能力,构建行业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行业数据仓可按需建设行业主题库和特色专题库,按标准与市级产业数据仓对接。根据业务需要提出数据申请,必要时可采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通过产业数据的融合分析支撑行业产业大脑的场景应用。

(二)能力组件

能力组件是指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工艺技术、运营管理、行业知识与模型等可重复使用的数字化基本单元,具有独立性、通用性和可移植性。行业产业大脑能力组件主要包括知识组件、工具组件、应用组件和场景功能组件等类型,知识组件是指数据集、知识图谱、规则模型等可用于深度挖掘开发的数据知识资源;工具组件是指深度学习推理、领域知识规则推理、统计推理引擎等认知计算工具资源;应用组件是指应用中间件、标准化产品(如工业APP)、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等数字化服务资源;场景功能组件是指针对特定业务场景,能够与其他组件协同完成特定任务的模块化数字资源。

(三)场景应用

场景应用围绕“四链”融合、“四侧”协同,涵盖企业间服务“B2B”应用、政府服务“G2B”应用、政府购买服务“B2G”应用。主要聚焦企业研产供销服等全环节,构建产业(行业)生态、智改数转网联、共性技术等企业侧场景以及综合服务、行业治理、行业发展等政府侧场景。按照“场景牵引、需求导向”的原则,多维集成数据、知识、算法、模型、组件等智能要素,打通行业应用场景全链条、全环节,以“AI+产业大脑”为路径,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赋能三次产业发展的融合应用。

(四)行业产业大脑门户

行业产业大脑门户包含政府侧驾驶舱和企业侧互联网门户,是行业产业大脑的综合性展示窗口,包括各类行业信息分析展示、最新动态发布和应用功能入口等功能。企业侧互联网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PC端、移动端。

(五)安全体系

行业产业大脑原则上应当具备不低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防护能力。防护对象至少应覆盖现场设备、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基础设施、能力组件和场景应用、行业数据等方面,各方面所包含的资产都应纳入行业产业大脑安全防护范围。

五、申报程序

(一)揭榜申报

符合条件的揭榜主体根据自身条件选定申报行业,并按要求编写《重庆市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见附件2)。

(二)评审公示

收到申报材料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进行项目符合性审查、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揭榜入围单位名单,并按程序联合发布。

(三)项目实施

揭榜入围单位名单发布后,揭榜主体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期间,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持续跟踪项目进度,项目调整、终止需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

(四)验收评估

揭榜主体完成项目实施后,可申请验收。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进行验收。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申报材料应由揭榜主体正式行文,于2025年3月18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A4纸双面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

(二)揭榜主体应按照《重庆市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2.0)》《重庆市农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重庆市商贸领域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指南(1.0)》等文件要求,推进行业产业大脑建设。此前印发的行业产业大脑项目相关文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冲突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三)揭榜主体应出台专项政策支持行业产业大脑建设运营,并组织开展应用推广活动,引导行业企业接入使用。对于揭榜主体由于不可抗力无法推进实施项目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力度,积极为揭榜主体提供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推动上线形成实战实效。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经济信息委联系人:汪巍;联系电话:63896418;市农业农村委联系人:周兴维;联系电话:89138691;市商务委联系人:马飞;联系电话:62662905。

附件:1.重庆市第二批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目录

2.重庆市细分行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申报书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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